兰州市中心四区土地储备专项规划(2018-2020)

 兰州市中心四区土地储备专项规划(2018-2020)

    近日,兰州市国土资源部公布了2018-2020年兰州市中心四区土地储备专项规划,兰州市中心四区的城市建设用地,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的城区部分,范围东起桑园峡,西至河口地区新城镇,南、北至南北两山,总面积约258.18平方公里。本次土地储备规划期限为2018-2020年。

    土地储备范围:依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2017〕17号),可以纳入土地储备范围的主要为以下五类: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收购的土地;

(3)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

(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土地储备潜力的内涵:土地储备潜力是在一定的经济社会条件下可供收储的土地。

    对于兰州市来说,土地储备潜力的内涵可从提高建成区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在符合“两规”的情况下增加可扩展建设用地面积和基于城市“双修”改善城市“三生”环境等角度来界定,突出低效用地再次利用、城市面貌不断更新、城市功能逐步完善,突出“应储尽储”。

   “两规”符合性分析,为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本次规划确定的可储备用地应必须同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均为建设用地的要求。对规划范围内符合“两规”的建设用地图斑进行整理统计,总面积约为186.53平方公里,其中包括现状建设用地约167.70平方公里,新增建设用地约18.83平方公里(2015-2020年)。

    土地储备潜力总量,根据土地储备潜力的内涵,规划以1:2000地形图为基础,采用“两规合一”的方式,梳理统计出符合“两规”的兰州市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土地总面积约5308.09公顷,详见下表。

    增量土地潜力,指城市化进程中对农村集体农业用地进行统一征用后转为建设用地,由此取得的土地为增量土地。

    依据《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期调整方案,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需要转变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结合已编制完成《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两规”协调,统计出兰州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的增量土地面积为1216.33公顷。

    存量土地潜力,指现状土地利用类型为建设用地,为实现更大环境、社会、经济效益,或因变更用途、盘活资产等原因,予以收购、置换、回收,由此取得的土地称为存量土地。

    依据《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城市功能完善与建设更新的要求,兰州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的存量土地面积约4091.76公顷。

    具有储备潜力土地项目分类,结合兰州城市发展实际,根据未来收储时采取的不同改造方式,将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的土地进一步细分。除增量土地外,存量土地按照改造类型划分为以下几类:已储未供用地、棚户区改造用地、城中村改造用地、批发市场出城入园用地、职业学校出城入园用地、企业出城入园用地和其他项目用地。

    已储未供用地,已储未供用地是指已完成土地储备但尚未进行供地的土地,此类用地已完成土地熟化,最容易实施供应。

    通过对土储中心现状资料的梳理,中心四区符合“两规”的已储未供用地共计340.15公顷。

    棚户区改造用地,依据《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并结合各区政府棚户区改造意向,规划梳理出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的棚户区改造用地面积合计约884.95公顷。

    城中村改造用地,依据《兰州市棚户区改造“十三五”规划》纳入的城中村项目,结合各区政府城改办改造计划,统计出中心四区具有储备潜力的城中村改造用地面积合计约940.36公顷。

    批发市场出城入园用地,根据兰州市商务局《关于推进主城区商品交易批发市场转型升级的实施方案(审议稿)》,规划梳理出中心四区需要转型升级市场共44家,具有储备潜力的市场出城入园用地面积合计约236.22公顷。

    中等职业院校出城入园用地,根据《省属出城入园职业院校土地房产接受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兰州市对出城入园职业院校计划,通过分析梳理,具有储备潜力的中职院校出城入园用地总面积约35.44公顷。

    企业出城入园用地,兰州市全面启动了城区企业出城入园搬迁改造工作,目前正有序推进近郊四区工业企业向兰州新区及远郊县区产业园区实施出城入园搬迁改造。根据兰州市企业出城入园名录,可储备的企业出城入园后原址总面积约593.54公顷。

    其他项目用地,由于历史原因,存在不少正在进行土地储备前期熟化的用地、已完成农转用地报批但还未实施征收或各区政府暂无储备意愿但为了实现城市规划需更新用地。将上述这些用地统一划归为其他项目用地。可储备的其他项目用地总面积约1061.10公顷。

    具有储备潜力土地规划用地性质,依据《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将具有储备潜力土地按城市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归类统计。各种性质面积详见下表。

    土地储备需求预测结论,根据数据资料及兰州市中心四区的实际情况,结合预测相关理论及公式,预测至2020年兰州市中心四区总需求土地面积为795.66公顷至988.65公顷。

    储备策略,按照市政府提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奋斗目标,以及“大兰州新兰州”等目标,加快“退二进三”和“出城入园”进程,结合西客站、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等城市近期建设重点,集中用地指标和资金,优先对西客站周边、城市轨道交通沿线、重大项目区等城市发展重点方向土地实行战略性储备;结合城市“三旧改造”,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批发市场出城入园、企业出城入园、中等职业院校出城入园等存量土地为收储重点,充分挖掘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

    优先布局重大项目

   (1)结合城市“三旧改造”,以城市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批发市场出城入园、企业出城入园、中等职业院校出城入园等用地储备,完善中心城区城市公共设施及市政设施的配套,推进“老城疏解”的实施。

   (2)结合轨道交通建设储备轨道交通沿线土地。优先保障轨道交通衔接换乘设施及城市重要发展项目的情况下,对轨道交通沿线土地进行规划储备,可推进公益与效益的双赢发展。

   (3)结合兰州西客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储备西客站周边土地。

结合四区实际发展需求,充分结合各区发展意愿、兰州市重点发展区域及重点项目分布等因素,优先进行储备用地布局。

    储备土地布局,按照兰州中心四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的整体要求,根据优先纳入储备土地的条件,结合各部门及各区发展意向,采用适度集中的方式,2020年前需储备土地总体布局如下:城关区需储备土地主要集中在白道坪地区、盐场及九州北部地区、雁滩东部地区和东岗东部地区;七里河区需储备土地主要集中在崔家大滩地区、马滩中部地区、西客站南广场及周边地区、彭家坪中部地区;安宁区需储备土地主要集中在世纪大道中央商务区、沙井驿编组站周边地区;西固区需储备土地主要集中在河口南国际港务区、陈官营地区、西固城地区和广家坪地区。

    储备土地结构,以《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按控详规划所确定的规划用地性质及规划指标,对确定进行储备的土地规划用地性质进行分类统计。

    经营与非经营性储备用地划分

    储备土地共2242.05公顷,其中经营性用地(包括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合计1248.01公顷,占55.67%;

    非经营性用地(包括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洪道及其它用地)合计994.04公顷,占44.33%。

    储备土地分年度计划,按照“整体规划,分年储备,分期出让”的策略,通过兰州市政府财政的统筹保障,确保整体的规划设计意图,在土地分期供给和建设实施的状态下,仍能保持城市面貌的统一性和延续性,结合市土储中心及各区政府计划与想法,围绕各区重点发展地区和重点开展项目,分年度逐步实现土地储备。

    根据城市发展建设需要与各区意愿,按由易到难、由重点到周边来确定年度计划。如在2018年,城关区主要围绕白道坪、九州及盐场中部等区域进行土地储备,七里河区主要围绕崔家大滩、马滩中部、西客站南广场等区域进行土地储备,安宁区主要围绕世纪大道中央商务区进行土地储备,西固区主要围绕陈官营、河口南国际港务区进行土地储备。

    储备单元划分方案,以《兰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划分为依据,本次规划共划定14个储备单元,包括东岗、城关中心、雁滩、盐场、七里河、崔家大滩-马滩、安宁、西固、彭家坪、晏家坪、华林坪-伏龙坪、九州、白道坪、河口南储备单元。

    各单元土地储备汇总,通过对各区域储备土地的梳理与统计,共储备土地283块(宗),其中城关中心区储备单元11块、东岗储备单元10块、九州储备单元14块、盐场储备单元17块、雁滩储备单元30块、白道坪储备单元4块、七里河储备单元65块、大滩马滩储备单元18块、晏家坪储备单元19块、两坪储备单元2块、彭家坪储备单元15块、西固储备单元16块、河口储备单元16块、安宁储备单元46块。

    土地储备单元控制体系,规划形成“储备单元——储备地块——细分地块”三个控制层次,实施分层控制。参照地域特点,结合日常管理习惯,形成综合编码,如“西固-01-A”即为兰州市西固城区储备单元范围内的01储备地块,A细分用地性质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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