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岗位安全质量责任制与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落实岗位安全质量责任制   与加强项目管理的通知


各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
工程安全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所属各项目的管理行为,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与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工程项目安全与质量管理,有效保障生产安全、质量优良,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
1、依据《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建质【2014】123号)规定,并按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办法》,必须坚持“谁施工,谁负责、谁主管生产,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管理施工的同时,必须负责安全工作,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一定要加大安全教育交底与安全隐患排查力度,真正做到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责任到人。
二、全面落实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1、依据国家《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并按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细则》岗位职责及职责标准,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增强相关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
2、杜绝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国家建筑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规范、设计要求规定施工。突出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方案,做好技术交底,明确重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工程质量。
造成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行政、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 
望各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组积极织学习、安排部署,并贯彻落实。如果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由责任方(包括工程公司、分公司、项目部)自行解决和承担全部责任(包括:刑事、行政、民事赔偿等法律责任),并依据公司管理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甘肃华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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